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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招!对行政处罚不服怎么办

2016年09月01日

如果当事人有违反行政法规但是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相关的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可以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其给予行政制裁,行政处罚就是一种具体的行政制裁。那么,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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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我国的法律法规规定,被处罚人对处罚决定不服时,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提请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其他法定的行政机关对该具体行政行为审查并作出决定的行政法律制度,其法律依据是《行政复议法》。

行政诉讼,是人民法院基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审查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司法活动,其法律依据是《行政诉讼法》。

除此之外,被处罚人如认为处罚对其造成侵害,还可以依《国家赔偿法》的规定,提出赔偿请求。

不服行政行政处罚的复议期限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

不服行政处罚的向法院起诉期限

对行政处罚不服的,要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处罚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法院起诉。超过六个月的,法院将不再受理。

来源:法律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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