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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翰墨视界】03 股东出资义务加速到期



【翰墨视界】
新《公司法》系列问答

03
股东出资义务加速到期





我公司有到期债务无力偿还,可以要求已认缴但未出资的股东提前缴纳出资吗?

翰小墨



     可以的。新《公司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公司或者已到期债权的债权人有权要求已认缴出资但未届出资期限的股东提前缴纳出资。



那公司对股东出资加速到期的情况应该怎么做?

翰小墨



     董事会应当核查股东的出资情况、并履行催缴义务,即董事会负责做出请求股东出资加速到期的决定。若董事会在必须做出该决定时没有做出决定,由此给公司带来损失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也应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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