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3月01日
案例
01
父亲遗产中的债务未还 上失信名单 不能贷款买房
银行未审批通过贷款买房申请
近日,家住新丰的李某怒气冲冲地来到新丰法院执行局询问,说其在新丰法院没有案件更没欠钱,怎么会上了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系统,造成其在山东买房时,银行未审批通过其的贷款申请。
继承其父债务,未自觉履行
原来在2005年间,李某父亲在新丰县客运公司承包了一辆客车,因交通肇事需赔偿受害方损失9万多元,当时新丰县客运公司对该赔偿款先行垫付,李某父亲每月分期偿还给新丰县客运公司。
后李某父亲因病逝世,李某继承了客车经营权和该笔债务。不久,新丰县客运公司将李某诉至法院要求偿还债务,并申请执行。
由于当时李某生活十分困难,新丰县客运公司亦同意暂缓执行,该案中止执行。多年后李某经济改善,又未自觉履行生效裁判,执行法官将其录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系统。
在执行法官解释下,李某认识到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后果是这么严重的,很快便履行了生效判决,将债务偿还给申请执行人。
案例
02
逾期未还信用社钱上“黑名单” 不能贷款买车
玩失踪 不还信用社钱
无独有偶,潘某也因是“黑名单”上的“老赖”,在申请贷款买车时,银行也未审批通过其贷款申请。
原来在2009年,潘某因在新丰县农村信用社贷款24000元逾期未还,被该农信社诉至新丰法院,并申请执行。
新丰法院判决潘某偿还本金及利息51000多元。然而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发现,潘某名下没有可供执行财产,人也长期外出不见踪影,未能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该案只能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同时被执行人潘某也被录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系统。
上“黑名单”贷不了款买不了车
今年9月份,潘某需贷款买车,不料被银行发现其是上了“黑名单”的“老赖”,遂银行未审批通过其的贷款申请。于是,潘某匆忙赶到法院,要求将他姓名从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系统中删除,并表示其已在3年前偿还了农信社的贷款。执行法官表示因其直接去信用社偿还,双方并未到法院备案,法院不知情,故无法将其名字在失信网上屏蔽。
法官提醒
执行法官提醒大家,凡是有案件在法院未履行完毕的,应尽快履行。暂时无能力履行并和对方商议好的、双方私下已解决的,都应到法院执行部门备案。否则一旦被录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系统,将会对自己创业、置业和工作生活带来诸多不便。
◎来源:南方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