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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9月14日
2023年9月13日下午,【翰墨大讲堂】第75期免费公益讲座《股东、法定代表人、董监高法律风险》(上)在翰墨律所演播室如期举办,讲座由黄莉主任主讲。 黄莉主任首先讲到:公司的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作为公司的管理核心,在公司的经营过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根据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这些核心人员在公司经营中享有独特的地位和权利,而权责一致,伴随权利而来的是责任。权责不一时,可能稍有不慎就会面临轻则民事、行政责任,重则刑事责任的风险。 由于涉及的内容和情形较多,本期主题分为上、下两期进行分享,今天主要分享上期内容。 黄主任今天分享的第一个主题是:“股东对公司债务对外承担责任”的15种情形:1、股东因出资问题导致的责任;2、未履行出资义务转让股权或受让未缴出资的股权;3、股东出资加速到期;4、违法减资;5、一人公司与股东财产混同;6、公司人格否认;7、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8、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进行清算或执行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9、股东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10、公司自行清算的,未依法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11、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12、提供虚假清算报告骗取公司注销登记;13、股东在办理注销登记时承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14、股东在清算或注销登记过程中有其他过错;15、公司被撤销、注销或歇业后,股东无偿接受公司财产。 课程中,黄主任详细为大家解读各种情形中涉及的法律规定,法律术语和相关案例,让大家对这15种情形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和理解。 随后,黄主任剖析了大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和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均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两种情形;并为大家讲解法律对无控制权股东赋予的1、参加股东会;2、查阅和复印公司相关资料;3、要求回购其股份;4、解散公司;5、代表诉讼等5项权利,详细解读了小股东应该如何正确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维护权益。 《股东、法定代表人、董监高法律风险》下期讲座主要内容:1、法定代表人常见民事法律风险;2、法定代表人常见刑事法律风险;3、董监高任职无效;4、董监高违反忠实勤勉义务的责任;5、董监高不履行清算环节义务的责任。 黄主任提醒各位企业家,企业运营中的法律风险不是“点读机哪里不会点哪里”,哪里有风险就去堵哪里,每个风险不是独立存在的个体,可能牵一发而动全身,更需要构建体系做好系统预防。翰墨律所持续践行“提升企业法律风险意识,助力客户系统风险防范”的使命,专注于企业法律风险系统防范,为企业构建风险体系,防范风险于未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