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接律动,共享新知
2024年03月20日
引 言 3月20日下午,【翰墨大讲堂】举办《新公司法修改亮点及对企业影响》之第期《注册资本的修改及对企业影响》讲座,课程主要包括:一、公司资本制度的变革历程;二、五年认缴制的由来;三、新公司法对股东出资的重大修订;四、不按期缴足出资的法律责任;五、企业如何应对;六、公司减资规定及法律风险等六部分内容,由律所黄莉主任主讲。 讲座开始,黄莉主任首先为大家梳理了公司资本制度的变革历程,每一步变革都反映了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企业需求的变化,也让大家对我国公司法的发展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接着,她解读了五年认缴制的由来,从最初的实缴制到后来的认缴制,再到现在更为灵活多样的资本制度,一方面减轻企业初创期的资金压力,鼓励更多的创新和创业;同时也是为了加强对企业的监管,提高企业信用,降低市场风险。随后,讲解了新公司法对股东出资的重大修订,新规定不仅明确了股东出资的方式和期限,还加强了对股东出资的监管,确保企业的资本真实、合法。 在讲解不按期缴足出资的法律责任时,黄莉主任强调了股东应当履行出资义务的重要性,提醒广大企业家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确保企业的合规经营。讲座还着重讲到企业对经营情况及股东认缴出资能力和出资期限进行综合评估,对超过经营需要的注册的资本可采取减少注册资本、调整出资方式、股权转让或注销不再经营等方式进行妥善处置,并详细讲解了公司减资的多种情形及其中存在的法律风险问题,建议尽量通过法律和税务专业团队进行专业处理。在今天课程内容中涉及对企业产生直接影响的新规定,黄莉主任还为企业提供了应对策略,帮助企业更好地应对变化解决问题。 讲座最后,黄莉主任强调:新《公司法》的出台,意味着我国对公司从“数量”到“质量”要求的转变,“假、大、空”等虚假注册资本的公司将逐步被清除出局,从而进一步规范和优化投资经营环境。企业要紧紧抓住3年过渡期限,进行自查自改优化调整,以顺应变化促进企业长远发展。 与会企业家纷纷表示,讲座内容丰富、实用性强,如及时雨一般解决了大家面对新《公司法》出台种种新规的不适和无措,对这些变化更加心中有数。多位企业家还与黄莉主任进行了单独沟通和交流。 #【翰墨大讲堂】持续呈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