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8月03日
“黄主任,你一定要好好表扬你们所的潘智律师。”这是翰墨律师事务所黄莉主任接到委托人王XX再次打来的表扬电话。委托人对我所潘智律师在为其代理张XX非法持有枪支、防碍他人作证、非法买卖枪支罪的刑事案件中的工作给予了高度的赞扬。
潘智律师在接受此案的代理以后,及时、主动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不辞辛劳调查收集当事人立功证据及其他有利资料和证据,认真分析案情,积极争取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潘智律师的工作态度,令委托人十分满意。案件办理期间,委托人数次向黄莉主任提出,恳切希望律所对潘律师给予表扬。
尤其在今年7月的开庭审理时,潘智律师在为当事人的辩护中,由于证据准备充分,法律意见明确,积极为当事人争取减轻处罚 ,充分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潘智律师有理有据的辩护深深地打动了委托人和当事人。开庭结束后,委托人表示:听了潘智律师的有力辩护,无论最后法庭判决结果如何,我们都能够接受,并对潘智律师的表现提出高度的赞扬。
面对委托人的赞扬,潘智律师表示: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是每一位律师应尽的职责,自己一定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加努力,为维护法律的公正,维护每一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作出更大的成绩。
由于潘智律师在本案中出色表现,根据《翰墨律师事务所经典案例、范文奖励办法》,潘智律师获得了翰墨律师事务所全所通报表扬和奖励。
2016年 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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