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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翰墨律所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培训暨演练活动

2024年06月14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2024“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畅通生命通道”“安全生产月”主题活动,进一步提升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近日,翰墨律所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暨应急演练培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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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活动特别邀请了重庆中安防火中心教官部蒋教官,为大家带来了一场生动而实用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培训开始,蒋教官首先介绍了国家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以及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通过一系列重大火灾案例,深刻阐述了消防安全工作对于保护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性。随后,围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他详细讲解了消防日常管理中的关键环节,包括如何有效排查安全隐患、制定并执行应急响应计划,以及火灾预防与应急处理的具体措施,随时确保安全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使大家深刻认识到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在实践操作环节,蒋教官示范了各类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栓的正确使用方法,并着重讲解了在火灾初期如何迅速有效地进行扑救,确保将火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此外,他还传授了火场自救与逃生的技巧,包括正确的逃生姿势、避难路线的选择及防烟面具的使用,让每位员工都能掌握紧急情况下的逃生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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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所主任兼党支部书记黄莉强调:“安全是发展的前提,每一位员工都是自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通过这次培训,我们不仅增强了律所的消防安全管理能力,更重要的是提高了全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为构建平安、和谐的工作环境奠定了坚实基础。”


PS:关于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的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第六十条 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有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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