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响应重庆渝北法院执行局开展律师参与执行试点工作,引入专业力量参与执行办案的号召。我所指派常紫恒、黄娅两位同志到渝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协助办理执行案件。经过三个月的时间,我所两位同志完满的完成了本次任务。◆与渝北区执行局领导合影◆我所两位同志主要是在执行局的事务中心协助办理执行案件,黄娅同志主要负责窗口接待和电话接待,常紫恒同志主要负责资料的整理、登记、分配。事务中心工作是法院执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完成执行任务,保证办案质量,提高办案效率的重要环节。对于本次的协助工作,执行局的两位领导都充分肯定了我所两位律师的工作表现。事务中心的李主任说道:“黄娅、常紫恒两位同志上岗后,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按时按质量的完成本职工作,善于合作,服从整体安排,有大局意识。”执行局的游局长也充分肯定了我所两位同志的工作表现,说道:“本次外派律师协助执行局工作,是一个双赢的局面,不管是对执行局还是律所以后都很有帮助”。常紫恒、黄娅两位同志在外工作尽职尽责,充分展示了翰墨律所的良好形象。▲黄娅▲常紫恒本次协助执行局工作,达到了律所与执行局双赢的局面,也是律师更多参与法律事务的体现。律师是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随着律师业务的不断开拓,法律服务的不断提升,律师地位的不断提高,法律实践的不断深入,必将推动法律的不断进步和法治建设的不断完善。◆左1:常紫恒左2:黄娅◆
2019-11-06 16:27